分手后花的钱可以要回来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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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分手后,一方以个人名义给付的“青春损失费”,不能要回。2、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: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可以要回来的。在男女交往过程中,花了对方多少钱都是正常的,因为你们相爱才会有这些行为发生,既然已经分开就没必要再去计较那么多,毕竟曾经真心爱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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